宁海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宁海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和《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编制《宁海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宁海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地址:宁海县人民路290号二楼)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将在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nh.gov.cn)和宁海教育网(网址:http://www.nhedu.gov.cn)上发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查阅,联系电话0574-65259629。
本局还将采用电视、报纸、广播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宁海县人民路290号201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4-65259608;传真号码:0574-65595461;邮政编码:3156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nh.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领,也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三)申请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74—65259610,地址:宁海县人民路290号教育局1楼纪委,邮编:315600。也可以通过宁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nh.gov.cn)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