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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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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宁教考 [2009] 7号 |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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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宁海县教育考试中心 |
发布时间: |
2009-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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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为适应现代化科学技术发展形势,加快信息技术知识的普及,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及教育局的要求,现将2009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实施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级别:二级。
二、 报考对象:全县初二、三学生(每生限考二次)。
三、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0日至25日。
四、 报名地点:各相关学校、历届生到本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五、 报名手续:参加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学生(1)详细填写“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报名表”,并由所在学校盖章(表格在各报名点领取);(2)提供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六、 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1日至22日。
七、 证书发放:考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试成绩合格以上的可获得宁海县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证书》。
八、 处罚办法:考生在考试中有犯规舞弊行为的,成绩作零分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学校,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的,按原省教委《关于严肃处理教育部门干部、教师考试舞弊行为的意见》(浙教办[1997]222号)处理。
九、 其它事项:1、请相关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做好报名工作;2、各报名点于10月10日前到县招生办领取“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报名表”或样表复印。3、上报时间为2009年10月25日。4、咨询:宁海县教育考试中心(65529568葛老师、65529566林老师)。
附:表1: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汇总表
表2: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报名表
表3:宁海县初中学校代码及报名点编号对照表
表4: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报名具体细则说明
宁海县教育考试中心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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